怀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怀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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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司法局、工商局、消协联合成立怀远县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1-10-20   来源:怀远县消费者协会   作者:王右正   浏览:4272

        为整合司法行政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组织的资源,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创新消费纠纷调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精神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怀远县司法局、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共同成立怀远县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怀远县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县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卫东同志担任;副主任二名,由县司法局基层科科长马本开同志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股副股长李莉同志担任;委员四名,分别由城关司法所所长顾孟友同志、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高红梅同志及消协的祖鸷、王右正同志担任。

怀远县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承担全县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和人民调解员选聘工作;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服务;在调解消费纠纷案件过程中开展消费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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