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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动态
汽车销售公司反悔为哪般?
2011-10-18 来源:利辛县消费者协会秘书处 浏览:1927
近日,利辛县消费者协会秘书处接到消费者刘某的投诉,诉称其在利辛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汽车时,销售商承诺其可享受3000元的惠民优惠,但刘某交了购车订金之后,销售人员不再给与此前承诺的3000元惠民优惠。
接诉后,该县消协秘书处工作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消费者刘某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经销商称在刘某交付订金当天该惠民优惠活动已经结束,却未及时告知刘某,该县消协认为经销商存在过失。经调解,经销商同意给与刘某优惠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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