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消协近期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界首市个别保险公司在销售车辆交强险时强制捆绑销售车辆其他险种。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第十二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界首消费者协会以对其行为进行了制止,特此警示。请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交强险时注意,有权拒绝购买强制捆绑销售的其他险种。并向界首市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58—4887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