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守法诚信意识,根据商务部、中宣部等十六部门联合决定,9月15日至10月15日蚌埠市13家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9月29日上午,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参加了在淮河文化广场举办的“诚信兴商,放心消费”大型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市消费者协会带去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协会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宣传杂志,向过往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诚信经商,等法律知识。
2011年以来,市消费者协会深入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宣传活动;配合价格主管部门深入推进“明码实价”工作,倡导价格诚信;与有关部门联合对重点服务和老年人消费等领域开展诚信监督活动;及时调处解决消费投诉,发布消费警示;组织诚信经营行为示范交流活动,集中宣传诚信建设成果,在经济领域大力倡导“诚信兴商”经营理念,增强市场经营者和公众诚实守信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图为蚌埠市副市长林红视察活动现场,向消费者协会秘书长何德启同志了解蚌埠市消费者协会一年来在建设“诚信兴商”社会环境方面所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