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度我县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0件,调解成功4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8万元。
三季度投诉统计与案件情况分析如下:
一、按投诉问题按性质分:质量问题突出,质量问题占75%,价格问题占2.5%,其他类问题占22.5%
二、投诉问题按类别分:家用电子类19件,占商品投诉量的47.5%;家用机械类3件,占商品投诉量的7.5%;百货类9件,占商品投诉量的22.5%;房屋与装修建材类2件,占商品投诉量的5%;农用生产资料类4件,占商品投诉量的10%;服务类1件,占商品投诉量的2.5%;其他类商品2件,占商品投诉量的5%。
三、同期相比各类指标增减幅度较大
投诉类别基本相同,但各类指标增减幅度较大。
从三季度受理的40起投诉来看,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质量问题。一是商品质量;二是服务质量。反映商品质量的主要涉及有:手机、百货、建材、种子、房屋等。反映服务质量的涉及有:宽带服务、修理维护服务等。
质量投诉的主要问题表现为:购买的新手机频繁出现质量问题;经调解,同意维修、更换手机、维修以及按义务履行三包服务、退还货款、赔偿消费者损失;服装类存在质量问题,经调解,同意更换、退货;种苗类存在质量问题,经调解商家同意赔偿农户损失。
服务投诉主要反映电信售后服务问题,表现在推迟修理,经了解,因大范围线路故障问题,所以未能及时处理保修故障,经调解,电信局将给予及时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