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活动开以来,七都工商所依据监管职能,早部署,早落实,着力加强“家电下乡”的规范与维权,开展加强农村家电商品监管,组织人员深入农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确保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农民消费。向群众宣传家电的挑选、使用常识,积极帮助农村消费者识别家电下乡标识,引导农村消费者到“家电下乡”指定网点去购买,受到农村消费者欢迎。同时,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经营户进行法律法规宣传,要求经营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坚决不出售翻新旧家电。
二是加强规范,确保商品质量。提前对家电经营单位主体资格进行调查摸底,并督促经营主体开展自查自纠,严把经营主体资格。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保证下乡家电商品质量,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农村市场。根据辖区的实际,以农村家电经营点为重点检查对象,以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等家电作为重点商品,“六查六看”严查经营主体是否合法有效,各种证件是否齐全,销售的家电来源是否合法,是否旧家电翻新,质量是否合格,经营行为是否规范,严防以送货下乡的名义经销假冒商品。
三是加强维权,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家电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不合格家电退市等制度,督促经营者履行服务承诺,切实对消费者负责。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作用,加强消费维权。在辖区设立“12315”消费维权示范站和辖区工商所联系电话,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受理、及时处理农村消费者对下乡家电产品的申诉举报。
另外,加强家电下乡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和辖区内销售网点的授权、授牌工作,确保辖区农民消费者用上放心家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