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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三季度黄山市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2011-09-06   来源:黄山市消协   浏览:3819

据全市各区县消协统计汇总,2011年第3季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8件,解决136件,办结率为98.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0.46万元,接待来访和咨询610人次。(见表一)

表一 全市消协受理投诉情况变化表

 

  项目

  2011

  第2季度

  2011

  第3季度

  变化幅度

  受理数(件)

  91

  138

 51.6%

  解决数()

  91

  136

  ↓1.44%

  挽回损失(万元)

  7.9255

 340.4574

  4193%

  加倍赔偿 ()

  0

  0

  —

  加倍赔偿金额(元)

  0

  0

  —

  政府罚没款(万元)

  0

  0

  —

  来访咨询(人次)

 702 

  610

  ↓13.1%

 

一、投诉的基本情况

  (一)投诉情况分类

  1. 投诉问题按性质分:质量问题占60.1%,营销合同问题占6.5%,价格问题占14.5%,计量问题占1.4%,假冒问题占3.6%,人格尊严问题占0.7%,其他问题占13.2%。(见图1

 

1投诉性质比例图

 

表二 投诉性质变化表(单位:件)

 

  2011

  第2季度

  2011

  第3季度

  变化幅度

质量

65

83

27.7%

安全

1

0

100%

价格

10

20

100%

计量

0

2

200%

广告

0

0

假冒

2

5

150%

虚假品质表示

0

0

营销合同

5

9

80%

人格尊严

0

1

100%

 

2. 投诉问题按类别分:百货类占40.6%,服务类占9.4%,家用电子电器类占38.4%,房屋建材类占5%,农用生产资料类占1.4%,家用机械类占2.3%,其他类占2.9%。(见图2

 

表三  投诉类别变化表(单位:件)

 

  2011

  第2季度

  2011

  第3季度

  变化幅度

  百货类

34

56

64.7%

  服务类

17

13

23.5%

  家用电子电器类

30

53

76.7%

  家用机械类

0

3

300%

  房屋及装修建材

1

7

600%

  农用生产资料

3

2

33.3%

 

 

(二)投诉变化情况

  与上一季度相比,3季度投诉量上升幅度相对较大的商品是通讯类产品、计算机类产品、日用杂品、首饰及工艺品、服装鞋帽、房屋,上升幅度相对较大的服务是食宿、文化娱乐、庆典和房屋装修与物流管理。(见表四)

  表四  投诉上升幅度居前八位的商品和服务(单位:件)

  类别

  2011

  第2季度

  2011

  第3季度

  增长比例

  通讯类产品

  10

  17

  70%

  日用杂品

  10

  18

  80%

  首饰及工艺品

  0

  2

  200%

计算机类产品

  0

  11

  1100%

 服装鞋帽

  9

  24

  166%

 房屋

  1

  6

  500%

  食宿、文化娱乐、庆典

  0

  2

  200%

  房屋装修与物流管理

  0

  2

  200%

  投诉量同比下降幅度相对较大的商品是计算机类产品、汽车、摩托车和药品,下降幅度相对较大的服务是食宿、文化娱乐及庆典、交通运输和互联网。(见表五)

  表五  投诉下降幅度居前六位的商品和服务(单位:件)

  类别

  2011

  第2季度

  2011

  第3季度

  下降比例

 电视机

  10

  4

  60%

 厨房电器及相关设备

  5

  0

  500%

  食品

  13

  12

  7.7%

  种子苗木、化肥

  2

  0

  200%

  电信

  6

  1

  83.3%

  邮政

  2

  0

  200%

  从各类商品和服务的投诉量来看,3季度投诉量居前五位的依次是:服装鞋帽、日用杂品、通讯类产品、食品和计算机。(见表六)

  表六 投诉量居前五位的商品和服务(单位:件)

  2011

  第2季度

  投诉量

  2011

  第3季度

  投诉量

食品

13

 服装鞋帽 

  24

电视机

10

  日用杂品

  18

通讯类产品

10

  通讯类产品

  17

日用杂品

10

 食品

  12

服装鞋帽

9

  计算机类产品

  11

  二、投诉主要特点

(一)家用电子电器类产品投诉多

今年第三季度,家用电器类投诉有明显增加一是家用电器投诉增多。其中关于计算机产品投诉增多。二是售后服务不到位,问题商品维修多次无法保证质量,商家置消费者利益于不顾徽州区某居民今天7月初购买的手机没用到1 个月就发生故障,经过售后服务部门多次维修,还是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一气之下,要求退货,商家只同意继续为消费者维修。市消协工作人员查阅了维修登记,确认在保修期内连续维修两次以上,还不能保证正常使用的,应无条件退货或换机商家在与厂家联系后,给消费者更换了新机在此,消协人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通讯类产品时, 一定要选择质量好,售后服务到位的品牌,购买后如发生质量问题,在每次维修时要求维修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维修登记,保证自己的利益不会因为手续不全而被忽视

(二)百货类投诉上升

第三季度百货类投诉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部分不法厂家经销商利用暑期销售旺季,将质量低劣的服装鞋帽投入市场,以侵害消费者利益作为其牟取利润的主要途径, 此类纠纷日益增多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经销商采用清仓甩卖虚假打折、“半价销售等手段,引诱消费者上当是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使不法经营者有空可钻,有利可图

(三)商品房合同群体投诉成焦点

     商品房合同投诉涉及金额较大,人数较大,成为投诉的焦点。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经销商在签订合同时未向消费者解释清楚,消费者容易被误导。二是合同签订手续也存在不规范之处。浙江数十位消费者在我市屯溪区购买了几套商品房,但由于买卖合同不规范,向屯溪区消协投诉。消协人员经调查核实,发现商品房买卖合同确实存在不规范之处:合同中无统一的骑缝章;对于精装修的设备标准没有形成正文体现在合同中,而是以附件的形式存在且没有盖章;开发商提供的发票不正规。在消协人员调解下,最终为消费者挽回了330多万元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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