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临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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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不履行承诺 巡回法庭庭前调解得到解决

2011-09-05   来源:临泉县消费者协会   作者:李婕娓   浏览:4580

近日,临泉县消协受理的一起冰粥机纠纷案经县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后得到解决,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0元。

826日,消费者李某到县消协投诉,称其于824日在经营者马某处购买了一台冰粥机,购买时李某强调必须是带有冷冻功能的,否则就不买。但是第二天在使用时发现冰粥机没有冷冻功能,影响使用。李某多次找到马某要求更换或者退款均得不到满意答复。无奈之下,只好投诉到消协。消协人员受理投诉后,与辖区工商所人员到经营者所在地进行了实地调查取证,经多次调解后,与县人民法院联系申请进行司法确认,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95日上午,本起冰粥机纠纷案在消费维权巡回法庭进行了诉前调解。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由经营者马某一次性赔付消费者李某经济损失1000元,冰粥机退还给经营者马某,双方不再发生纠纷。县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交的司法确认申请书、调解协议、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审查无误后,下达了司法确认决定书。双方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义务,至此,该起冰粥机纠纷案得到了圆满解决,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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