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庐江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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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消费警示

2011-09-02   来源:庐江县消费者协会   浏览:3441

 

旅游消费警示
 
         伴随初秋气温的逐渐凉爽和中秋小长假、国庆长假的到来,旅游市场也进入旺季。在此,庐江县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享受愉快的旅行的同时,也应当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理性消费,谨防一些旅游市场的消费陷阱。
      第一、选择旅行社时,要注意选择有实力、信誉好的旅行社,切不可被夸夸其谈的广告蒙蔽双眼,不要一味的贪图便宜、花冤枉钱为繁多的自费项目买单。
      第二、要与旅行社签订合同,仔细阅读合同上的条款,并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在选择网络团购旅游时,要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了解清楚费用所包含的旅游项目、交通、住宿、餐饮情况。
      第四、在购买特产、纪念品时,要货比三家,向当地人多打听,不必盲目听从导游的“推荐”。
      第五、如果遭遇旅行社人员或者地方导游的误导、欺骗或强制购物,可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旅途安全,注意查看景区的违禁标志、路牌等,尽量结伴而行,不要独自冒险,以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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