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食安办[2011]23号)的要求,在分局的统一部署下,8月23日,柯村工作站出动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了加强酒类质量安全检查的工作。
一是查看酒类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格市场准入关,大力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二是查看酒类经营者的进货查验的履行情况,要求各酒类经营者切实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在购进各类酒产品时,索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酒类产品的合格证等文件,保证对问题酒产品能够做到追根溯源;三是大力查处假冒伪劣酒产品,执法人员运用所掌握的识假辨假的知识,通过酒产品的商标、包装装潢以及防伪标志,对辖区酒类市场进行清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产品的违法行为。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人次,检查酒类经营户20余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