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加强诚信单位建设,确保推荐质量。黄山市消费者协会根据省消协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对第八届“省级诚信单位”开展回访检查工作。
此次回访检查采取市县分工包片的方式,即市消协负责市级被推荐企业,县级消协负责县级被推荐单位。各地消协对本辖区内获得“第八届省级诚信单位”推荐的企业进行逐一的实地回访检查。
回访的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守法经营方面,推荐期间有无获得荣誉表彰或近期监督抽检中有无批次质量问题或不良社会影响行政处罚。
二、履行社会责任,保护消费者利益,解决消费争议情况,近期和解和接受消协调解情况;是否主动开展消费教育。
三、商品售后服务方面,有无较为完善的服务网络、技术手段和方便修、换、退等服务措施。
四、信息披露方面,对商品和服务的宣传内容是否客观真实、有无虚假宣传,是否做到了明码实价、规范经营。
五、合同规范公平竞争方面,有无利用优势地位订立不平等条款,随意中止变更约定,有无以市场垄断或优势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以不正当经营手段破环市场秩序。
六、产品的生产和使用是否符合环境保护原则,不以奢华的功能或过度包装谋求企业利益,不以消费资源和破坏环境为代价牟利;商业服务环境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