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调对接巡回法庭助消费者维权
■颍泉法院、工商、消协联手组建,为全省首创
■首次开庭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900元
近日,颍泉区人民法院、区工商分局、区消协共同组成的诉调对接巡回法庭第一次开庭,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900元。据悉,组建诉调对接巡回法庭,这在全省法院和工商系统还是首创。
本报记者 储继明
为民省时省资金
“诉调对接巡回法庭于6月份筹办。”颍泉消协负责人孙超群说。他介绍,以往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会到消协投诉,一般情况下消协都会及时处理;但也有部分投诉,如果一方(尤其是商家)拒不接受调解,或不履行调解结果,由于他们的调解处理没有强制法律效力,往往造成调解终止,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而从外省的模式来看,有一些法院为了为民省时省资金,提倡大调解,即把一些消费者投诉案件移交给消协调解处理。基于以上两点考虑,经他们与颍泉区法院协商,决定开通消费者维权绿色通道,成立诉调对接巡回法庭。这个法庭设在区消协,成员由区法院、区工商分局、区消协的同志组成,经消协协调不成的案件,就由这个法庭来调解,由于法院部门的加入,调解的法律效力大大增强。又由于采取简易审判调解方式,为消费者大大缩短维权时限。
调解审理第一案
这个诉调巡回法庭开的第一庭是调解审理一起电脑消费纠纷案。去年7月份,颍泉区某教师刘某,在阜城一电脑城购买了某品牌电脑一台,但在使用过程中,该电脑经常出现硬件上的问题。刘某先后20余次将电脑送到经销者处进行维修,但始终未能完全解决问题,经销者也维修烦了,就说“不给修了,爱到哪修到哪修”。刘某无奈,投诉到颍泉区工商分局和消协。谁知经销者到了颍泉消协后,对消费者只说了一句:“我没工夫跟你在这费时间”,就走了。随后,工商分局及消协人员进行多次调解未果后,将此消费纠纷提交到区诉调对接巡回法庭审理,近日,该法庭向经销者发出传票,双方当事人如期应诉。
此次开庭,颍泉区法院、工商分局及消协认真进行了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并按照法定程序,对此消费纠纷进行了当庭调解和审理。在区法院法官的主持下,最终解决了消费纠纷,经销商答应予以退货,返还刘某购电脑的钱3900元,消费者刘某满意而归。此案,从受理到最终调解成功,只有短短不到一周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