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8月16日,颍泉区人民法院、颍泉区工商分局、颍泉区消协共同组成的诉调对接巡回法庭第一次开庭,对一起电脑消费纠纷案进行了调解与审理。
原告是阜阳市一教师王某,她在阜阳市一电脑城购买了某品牌电脑一台,但在使用过程中,该电脑经常出现硬件上的问题。王某先后20余次将电脑送到经销者处进行维修,但始终未能完全解决问题。后王某投诉到颍泉区工商分局和消协,工商局及消协人员进行多次调解未果后,将此消费纠纷提交到区诉调对接巡回法庭审理。
这是颍泉区诉调对接巡回法庭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开庭。区法院、工商分局及消协认真进行了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并按照法定程序,对此消费纠纷进行了当庭调解和审理。在区法院法官的主持下,最终解决了消费纠纷,经销商答应予以退货,消费者王某满意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