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一位老人在说笑话,没想到,老人怒气冲冲地说道:“我是真的投诉,不是开玩笑的。”
老人将要投诉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8月15日下午,老人去城区某大超市买了一个西瓜,计价8.08元,超市结账时按8.10元收取,多收了2分钱。16日上午,老人气愤地去超市向负责人讨要说法,负责人答复说,这是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收取的,超市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做的,合理合法。老人气不过,冒着酷暑来到消协投诉。
工作人员听完老人投诉后,立即打电话向超市负责人了解情况,对方答复确有此事,遂责成对方前来处理。工作人员认为,超市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为此,工作人员迅速作出如下调解决定:一、超市立即找补两分钱给老人;二、从今天起,该超市必须废除所谓商品价格的“四舍五入”规定,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三、超市负责人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投诉人赔礼道歉,并建议超市负责人安排车辆,将投诉人安全送回家。
老人对消协的调解十分满意,被投诉的超市负责人也全部答应了以上3项调解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