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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两月竟未果 消协调处三日终化解

2011-08-17   来源:宁国消费者协会港口分会   作者:王宏云   浏览:4437

    近日,宁国市消费者协会港口分会仅用三天时间就成功化解了一起历时两月有余的消费纠纷,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88上午,神色忧郁的章女士来到宁国市消协港口分会投诉,请求帮助其维护权益。原来,章女士于200812月在宁国水泥厂一号路某商店购买了两台某品牌电视机。今年4月份,其中一台32英寸的电视机开始出现画面色彩失真现象。章女士于5月份开始和商店、售后服务站联系,要求维修电视机。两个多月来,虽然经过章女士的多次催促,电视机仍未修好。无计可施的章女士遂向港口消协分会投诉,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刻与商店取得联系,进一步了解情况。店主称此种型号电视机厂家已停止生产,因而维修电视机的零部件无从获得,所以无法修复。工作人员指出,经营者需对其售出的产品质量负责,需按国家“三包”规定承担包换、包修、包退服务,虽然电视机因客观原因已无法修复,但商店仍然要承担相关责任。后经进一步调解,章女士同意再出400元换购另一款电视机。至此,一场历时两月有余的消费纠纷,终于成功化解。

    最后,宁国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您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一定要索取并保存好相关凭证,以防日后纠纷之时维权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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