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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房需仔细 购房需谨慎

2011-08-12   来源:滁州市消协、明光市消协   作者:滁州市消协、明光市消协   浏览:3249

明光市工商局、消协近期受理了多起商品房投诉,其中既有开发商的责任,也有消费者的选择不慎原因造成。为此滁州市消协,明光市消协联合发布第6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购房前应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在选购商品房前,需综合考察商品房的地理位置、住房环境。房子距离工作地远近、是否远离污染源、环境是否优美,市政配套、小区配套情况,信息通讯、购物条件、交通是否便捷,有无停车场地,物业管理、安全保卫、售后服务是否到位等。明确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差别,主要指标就是得房率,得房率越高实际使用面积就越大,相对公摊面积越小。另外,选择底层,要注意防潮、下水道问题,选择顶层,要注意漏水和夏季的防热问题。仔细查验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

二、在选购商品房时,需仔细阅读由住建部、国家工商局联合发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文本,应十分注意以下几点合同细节:房屋面积、房屋售价、房屋设备、装饰标准、不可抗力、交付时间、合同违约赔偿、延期交付赔偿等。同时,妥善保存开发商广告宣传资料、购房合同协议文本以及所有的发票收据。

   三、在选购商品房后,在房屋交付消费者使用时,须向开发商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未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按时交房的,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承当赔偿责任。根据安徽省物价部门要求的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开发商不得在房价外另行收取水电气入户费。购买后发现房屋缩水、漏水等质量问题时,应要求开发商履行购房合同和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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