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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县消费者协会秘书处工作制度

2011-08-10   来源:芜湖县消费者协会秘书处   浏览:4698

芜湖县消协秘书处工作制度

 

一、秘书处组成

秘书处设会长1名,秘书长1名,秘书3名。各级消协秘书处是消费者协会办事机构,是各级工商局直属事业单位,在工商局领导下负责消费者协会日常事务工作。

各级消协秘书处秘书长由工商局推荐提名,按消协理事会章程推举通过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工商局任命;秘书长是秘书处法定代表人,在会长的领导下负责秘书处日常管理工作。

二、秘书处工作职责

1、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开展工作,更好地服务消费者协会理事会,履行消费维权职能。

2、各级消协秘书处是各级消费者协会办事机构,是各级工商局直属事业单位,在工商局领导下负责消费者协会日常事务工作。

3、执行并采取措施落实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制定消协秘书处工作计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定期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

4、承办会长交办工作;承担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务等常规工作;对消费维权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探讨,为会长、理事会决策提供依据。

5、联络理事和成员单位,汇报情况,交流信息,落实理事会协作联系机制;加强与其它消费维权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三、会长工作职责

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2、检查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

3、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其他由会长负责的事宜。

四、秘书长工作职责

1、主持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工作;

3、提名协会所属相关机构负责人,提交常务理事会审定;

4、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5、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五、秘书处具体工作职责

1、宣传部、投诉部 : 责任人:秦晨

(一)3.15和年主题宣传活动(活动材料上报情况、活动组织实施情况)

(二)工作交流理论研究和信息化建设;

(三)投诉分析、投诉受理披露工作;

(四)利用综合手段做好受理消费投诉工作。

2、办公室、组织联络部: 责任人:葛慧娟

(一)秘书处建设(事业单位机构合法程序履行情况、落实编制情况、制度建设情况、财务制度落实情况、预算及经费管理情况)

(二)理事会建设、社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

3、消费指导部: 责任人:张云焕

(一)市场消费信息调查;

(二)点评评议查询建议;

(三)企业诚信建设(联盟推广情况、企业信息审核情况、入盟企业活动开展情况)

(四)消费教育(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或咨询服务情况、消费警示、提醒发布情况)

4、信息化网络办公平台: 责任人:葛慧娟

(一)将自身及辖区内有关信息进行网站发布。每月上传信息不少于3条。

(二)负责辖区内诚信单位的信息审核工作。

(三)及时接受、处理省消协、市消协的在线投诉,并将处理进展情况通过平台反馈给投诉人。

(四)实行投诉件报制。及时将非网络来源的投诉在平台中进行登记,建立投诉电子档案,实现投诉统计自动化。

六、上下班工作制度

为加强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保证秘书处有秩序、有效率地开展工作,按上级和县局要求,结合秘书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秘书处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要加强纪律观念,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

   2、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工作。上班时间不串岗聊天,不上网玩游戏、炒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中途离岗办私事。

3、秘书处工作上下班时间纳入县局机关一道考勤。

4、秘书长负责日常上下班制度的检查,检查中发现未履行请假手续在规定时间内不在岗的即视为迟到、早退或矿工。

5、因公务外出不在岗的人员,应事先告知县局办公室和秘书长,注明情况,否则检查中发现不在岗,不予以认可。

    6、认真考核,强化责任追究。检查中发现迟到、早退、脱岗、工作时间内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与工作无关事情,一律按县局相关规定执行。

7、本制度由秘书处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七、例会制度

1、秘书处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有关会议或联席会议。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召开,由秘书长负责提出议程安排和草拟文件,经专职副会长审核后报会长审定。每年召开1-2次所属分会会长、秘书长办公会,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总结全年(半年)工作部署任务。

2、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一般性工作会议,由秘书长负责召开;涉及面较广和重要的工作会议,应报经会长同意后召开。

3、相关会议或各种活动需请上级领导参加的,应事先报请会长同意。

4、会议均由秘书处工作人员安排并做好会议记录。

八、学习制度

1、组织好秘书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消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县局统一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并做好记录。

2、结合本职工作,自觉坚持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

3、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贯彻,采取有组织学习和自学的方式,了解掌握精神实质,用以指导工作。

4、积极组织相关企业负责人或售后服务人员、消协分会及“一会两站”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

5、大力开展消法宣传咨询教育活动,每年至少一次,以提高广大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

九、统计报表制度

1、报送内容:《消费者投诉月报表》、《受理投诉情况季度统计表》、《重大案件季度统计表》、《消费者投诉受理登记表》。

2、时间要求:《受理投诉情况季度统计表》、《重大案件季度统计表》统计范围为一季度:上一年度1126——本年度225,二季度:226——本年度525,三季度:526——本年度825,四季度:826——本年度1125。上报市消协日期为:一季度为32前,二季度为62前,三季度为92前,四季度为122前。

《消费者投诉月报表》投诉数据统计范围为上一月1日至30日,上报市消协时间为下一月2日前。

十、申(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制度

1.接待。对消费者的咨询,秘书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热情接待,依据法律法规耐心解答。

2.受理。对属于申(投)诉受理范围的,秘书处工作人员要及时受理并认真登记,详细记录申(投)诉人和被申(投)诉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申(投)诉事实、相关证据等基本情况。对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线索,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能的,及时向辖区工商所反映。

3.调解。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的一般性申(投)诉,要及时进行调解和处理。对于无法调解和处理的消费纠纷,可在调查核实后采取下列措施:

(一)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提出合理建议或要求依法;

(二)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三)发布消费提示、警示;

(四)支持消费者诉讼。

     4.汇总和报告。对受理和处理的咨询、申(投)诉情况要定期进行情况汇总。并向上级消协秘书处报送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材料,对重大投诉案件要及时统计报送。

5.归档和管理。对处理完毕的申(投)诉,秘书处工作人员应按期按商品服务分类编号,装订归档,专人保管,录入消费者协会秘书处信息化网络办公平台。未经相关领导批准,不得外借和查阅。一般存档时间以三年为限。

十一、文明办公制度

1、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端正,文明务实高效,追求工作效能。

  2、自觉遵守工作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劳工作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准中间私自离岗,外出办公说明去向。

3、 语言文明,讲究礼貌,行为端庄,注重仪容,工作热情,注重实效。

4、 接待消费者投诉时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工作期间办公室严禁吸烟。

  5、 保持办公环境优美清洁,不得随意丢弃杂物。

  6、 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

  7、 办公时间要保持肃静,不准串岗聊天;嘻闹、高声喧哗和争吵。

  8、 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秘书处的各项规章制度。

十二、财务管理制度 

1、本消协秘书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财务主管部门是同级工商局。

2、本消协财务实行独立核算,指任具有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负责。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同级工商局财务部门代为管理。

3、本消协从省财政部门和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按照要求定期向财政部门、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4、本消协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重大支出集体研究,原则上实行一支笔审批。

5、日常开支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开支由秘书长审批。重大和其他特殊开支由会长审批或经会长授权秘书长审批,其他人员无权审批。

6、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并按规定严格执行,实行独立核算、收支两条线管理费理;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做好秘书处固定资产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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