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8月10日上午,家住县文化新村的万先生来到我县消协投诉,反映其居住的小区内经常停水,这半个月内在未接到任何停水通知的情况下已经断断续续停了五六次水,给家庭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处理过程及结果]
灵璧县消协受理了该投诉,考虑到该投诉性质的特殊性,消协处秘书长及时与县自来水公司领导崔总取得电话联系,崔总承认确有此事,因受夏季高温天气影响,全城的用水量都比较大,很多老式管道都亟需整改,为保障全城用水畅通,全系统正在积极进行管道改造工作,部分工程临时施工前很难全部告之用户;另外高温天气全城用电量增大,而电力资源紧张,部分区域停电后水泵压力不足很难保障高层住户的正常供水,常出现短暂性停水情况(书面情况说明现已递交秘书处)。崔总最后表示,在今后一定确保在停水前尽力告之用户,让用户做好准备,并采取适当措施不影响正常生活用水。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由公共服务经营者服务过程中对设备进行维护时引起的投诉问题,由此也可以看出目前消费者的维权思想在逐渐改变。案例中虽经营者本意是为了更好的服务消费者,但事实上确实影响了居民的生活,根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邮政、电信、有线电视、互联网络等公用服务的经营者应当负责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在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公用服务的正常进行;确需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的,应当至少提前3日告知消费者。由此可见,虽然经营者并未恶意进行侵权,但仍需对其行为负责并努力改进,通过这起案件的调解,让我们感受到消费者维权意识正在全面的提升,这对消费维权工作人员来说不矢为一件令人欣慰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