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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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乘车需买票,切莫半道被人“宰”

2011-08-09   来源:青阳消协秘书处 左笑珍   浏览:3521

 

日前,青阳消协接到方某投诉,诉称其于721日携带小孩在汽车站乘坐某次班车前往上海,在车站售票窗口买了一张全票,因小孩身高不足1.2米,故没有买票。车辆行至途中,随车售票员要求小孩买票,且是全票。消费者不愿意,只同意买半票,但售票员却说只有全票有座位,半票没有座位。消费者无奈之下,只好买了全票。随后打电话投诉至青阳消协,要求售票员退一半车费。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立即与车站方面联系,希望在消费者到达目的地前能给予答复。车站工作人员解释说他们只负责窗口售票事宜,行车途中的售票不在他们管辖范围内,并建议此种情况可以找此次班车的所属运输公司。消协人员随后又与该班车所属运输公司联系,该运输公司经了解情况后,发现这班车是上海牌照,隶属上海的运输公司,并解释说他们与上海方面只存在车辆运输业务的对接关系,至于行车途中随车人员的做法他们并无权管辖。消协工作人员经多方了解无果后,只得建议消费者到达上海后向当地消协寻求帮助。
根据2010年省物价局和省交通运输厅新拟定的《安徽省汽车运价管理细则》第二章第十五条的规定:成人及身高超过1.50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全票。身高1.20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旅客携带免票儿童在购票时应提前申报说明。身高1.20-1.50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分别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购买优待票。儿童票和优待票按具体执行票价的50%计算。
据此可知,方某的小孩身高不足1.2米,不单独占用座位时可以免票。但因在购票时没有提前申报说明,行车途中售票员让其买票虽有不满,但也无奈。
消费者在携带小孩乘车时也许都有过类似的经历,但大多数情况下大家都怕麻烦并抱有一种侥幸心理,可以免票的儿童没有提前申报说明,可以购买半票的儿童没有买票。售票员也正是抓住了消费者的这种侥幸心理,在行车途中违规操作,并可能扬言“不补票请下车”等其他威胁性的言辞,消费者虽有微辞但也无法采取有利的措施,明知吃亏但只得听之任之。在此,青阳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携带小孩乘车时需注意,若小孩身高符合相关规定,应提前申报说明或主动购买车票,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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