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临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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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消费需谨慎 遭遇陷阱难维权

2011-08-09   来源:临泉县消费者协会   作者:李婕娓   浏览:4368

201188日上午,我们刚一上班,一位老年消费者某某就提着一台豆浆机来到县消协办公室,称她于昨天清早在县影剧院听过健康讲座后,花150元购买了一台豆浆机,结果拿回家使用时,刚一按动开关,就发现漏电,她急忙拔掉了电源,等她再去找卖东西的人想要弄清楚咋回事时,已经找不到人了。无奈之下来到消协,想咨询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

案情评析根据《安徽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消费者要求解决消费争议的,应当提供能够证明消费关系存在的商品实物、购货凭证、服务单据或者其他证据。”本案例中,由于该老年消费者某某无法提供购货凭证或者其他证据,并且没有任何办法能够联系到销售方,消协无法为其维权,在给她讲明了无法调解的原因后,告知她到相关部门寻求解决办法。

【温馨提示】不法分子经常根据老年人的消费心理特点,通过开健康讲座、免费体检等活动,在取得了老年消费者的充分信任之后,就开始骗取钱财。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朋友们: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一定要小心谨慎,捂紧手中的“钱袋子”,并切记索要购货凭证、服务单据等相关证据,以便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有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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