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将风景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近期,九华山风景区工商分局认真贯彻省、市局有关文件精神,在风景区规范建设了2个消费维权示范站。
两个消费维权示范站分别设在九华镇芙蓉社区居委会和九华乡柯村村,分局一是强化硬件建设。严格执行一名消费维权联络员、一个相对固定场所、一块机构牌匾、一部相对固定联络电话、一本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投诉登记簿、一块宣传栏、一套工作制度、一台计算机的“八个一”标准;二是强化效能建设。从方便群众申、投诉和提高维权效能实际出发,明确了示范站的工作标准、职责、程序和纪律,完善规范了12315消费者维权联络站各项配套制度,确保消费者咨询、申(投)诉有人接、有人处理,使示范站真正成为解决消费纠纷的快捷通道和示范窗口;三是强化规范建设。从指导规范两个示范站的日常业务工作着手,通过集中培训或个别指导的方式,帮助维权联络员掌握必要的受理申、投诉和举报的方法和技巧,提高其受理、处理消费者申投诉的能力和水平。
消费维权示范站的建设,全面带动了风景区12315消费者维权联络站规范化建设,对延伸维权触角,方便风景区消费者依法维权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