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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消费者协会隆重举行换届大会

2011-07-28   来源:歙县消协   作者:路磊   浏览:2869

727日,歙县消费者协会隆重举行了县消协换届大会暨三届一次理事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江涛,县人大副主任叶显邦,县政协副主席黄高少,市工商局副局长方黎明、市消协秘书处秘书长兰文军、县工商局局长何俊出席了会议。

会议选举产生了李军同志为歙县消费者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聘请江涛同志为名誉会长;聘请叶显邦同志、黄高少同志为理事会顾问;选举产生了6名副会长、1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4名常务理事、48名理事。

会议听取了县消协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歙县消费者协会章程》、《歙县消费者协会关于“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管理暂行办法》、《歙县消费者协会查询实施办法》、《歙县消费者协会投诉案件披露的暂行规定》。

县委常委、副县长江涛同志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消协顺利换届和新当选的消协理事会组成人员表示热烈祝贺。并对做好新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希望新一届理事会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开创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二是希望新一届理事会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履行法定职能。三是希望新一届理事会创新消费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市工商局副局长方黎明同志也代表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对歙县消协第二届理事会10年来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多年来帮助、支持消费者协会工作的歙县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表示诚挚的谢意。并就新形势下做好消费者协会工作提出“五要”,一是要有武器,维权必须有武器,有了武器才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要有勇气,消协从事的是正义的事业,正义终将会战胜邪恶。三是要有权力,真正把法律赋予消费者协会的权力履行好,把消费者协会的权威树起来。四是要有方法。综合运用现有的手段,将仲裁、调查、比较试验、消费警示联动运用起来。五是要让消费维权的阵地遍地开花。

新当选的歙县消费者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李军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对今后消费者协会工作的开展,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要树立真诚服务的理念、法治的理念、公平公正的理念。二是要构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体系、消费者权益维权行政执法体系、现代化的消费者申诉举报体系。三是要做好服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好政府联系广大消费者桥梁的工作,做好“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建设工作,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队伍建设工作。

最后,李军会长指出,消费者协会将继续发挥好联系各方面的纽带、协调作用,忠实地履行《消法》赋予的“七项职能”,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帮助、支持下,同心协力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做出新的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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