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糕生霉点消费者获十倍赔偿
4月15日上午,城关消协分会接到一徐姓女士投诉,称其昨晚在县城一蛋糕店购买的蛋糕有霉点,要求城关消协分会给予处理。
接到投诉后,城关消协分会立即联系店主对此进行了调查了解。经查徐女士是4月14日晚在县城一蛋糕店花8元购买的盒装蛋糕,今早打开食用时,感觉口感不对,并发现蛋糕表面出现许多霉点。店主解释该蛋糕应该冷藏保存,可能由于店员工作疏忽,尽管蛋糕仍在保质期内(蛋糕外包装标识保质期是三天,生产日期是4月13日),但因保存不当还是出现了霉点。后经该分会工作人员调解,并向蛋糕店主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蛋糕店主同意给予消费者十倍的赔偿,并退还消费者购买蛋糕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