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个年轻人来到黟县消协,提出投诉。今年3月份他的电动车坏了,在熟人介绍下来到县城一家电瓶车专卖店进行维修。该店的维修技术人员检查之后告知消费者电动车的调速器坏了,需要更换,要200元。消费者答应换该部件。零件换下之后,消费者将电瓶车带回去。但是到了7月份,消费者将换下的被告知已损坏的调速器带到另一家维修店给维修的师傅检查,却得到了相反的答复。该变速器原本未坏,只需花20元维修一下便可继续使用,即使换新的也就只需要160元。消费者立刻将情况反馈给原先的电瓶车专卖店,要求退还180元(消费者自己承担20元的维修费用)。但是遭到店主的拒绝,原因是消费者已经将新换的调速器使用了3个多月了,即使退还也不可能退还180,店主只答应退还150元。
无奈之下,消费者求助于消协,消协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之后会同辖区碧阳工商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该电动车专卖店,在了解之后得知消费者的反映的情况属实。消协工作人员在对经营者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后,告知经营者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应当仔细检查后,将部件是否损坏的真实情况告知消费者,由消费者决定是否更换。经营者在一番教育之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答应退还180元钱。该投诉得以解决。
在此,黟县消协提醒消费者,购买的电动产品包括电器等,使用坏了之后应当第一时间去该产品的售后服务维修部去进行检查修理,不要随意更换维修厂家,而且在购买商品时尽量购买正规品牌的产品并且索要发票,一旦产品出现问题也可以进行即时修理。不要图便宜买“三无”产品,这样可以尽量减少维修、索赔方面引发的问题。适当的时候,消费者也该学习一些电器产品的基本知识,只有心中有数,才能做到不被忽悠。同时如果维修电器遇更换配件,维修结束后切记索要旧配件查看,防止吃亏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