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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消费教育一: 2011年年主题“消费与民生”

2011-02-01   来源:肥东县消费者协会   浏览:2023

中国消费者协会把“消费与民生”确定为2011年年主题,并围绕年主题,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各项工作,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新形势下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消费与民生”为2011年年主题,就是要充分认识消费与民生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它有三个方面的涵义:

一是强调消费需求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是今后一个时期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只有让消费真正启动和强劲起来,才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才能确保改善和保障民生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是强调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制定消费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只有健全和完善各项惠及民生的消费政策,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分享到改革发展的各项成果,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三是强调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消费市场是信心市场,消费经济是信心经济。只有重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有效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消费维权工作成败的重要标准。

                                                  肥东县消费者协会

                                      2011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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