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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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消协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

2011-07-12   来源:寿县消协   作者:杨辉   浏览:4344

   寿县消费者协会秘书处为加强消协系统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好自己的网站,及时准确的传递信息,按照省、市消协的要求,制定了《寿县消费者协会秘书处信息化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对网站的前台管理;二是对网站的后台管理。秘书处确定了一名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的信息更新和信息化管理工作。
   制度规定:网站前台“消协概况”和“维权动态”栏目发布的信息,由网站管理员报经协会秘书长批准后方可发布。“消费警示”栏目,警示内容是本会编写的,要经过协会秘书长批准后方可发布;如果转载消费警示,应注明出处和作者。网站上传的信息,其字体、字号、文字颜色做到协调一致,既体现网站的个性化,也让浏览者感觉舒适。制度要求网站管理员对“维权动态”和“消费警示”栏目,每月更新信息不少于2条。
   制度还规定:全体秘书处工作人员要对后台的账号和密码实行严格保密,按照业务分工进行后台操作。网站管理员负责“内部办公”板块内的所有信息上传工作,上传的信息做到准确无误。“工作周报”在每周五进行整理上传;“投诉分析”在每季的消费纠纷案件统计上报后发布。“投诉系统”由两名消费纠纷调解员共同负责,对受理的所有投诉均录入“投诉系统”,并将案情说明清楚。制度要求网站管理员每月和季末负责上传投诉统计和投诉分析,并按照省、市消协的要求上传其他消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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