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向前发展,不断壮大全市消费维权队伍,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的参与度,扩大消费维权辐射面。宿州市消费者协会决定从7月7日至7月22日,面向市区范围内招募20名“3·15”维权志愿者,以维护宿州市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
一、报名条件
凡年满18周岁至70周岁,在我市有固定居所或工作单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法律知识,身体健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思想修养、文化水平、消费知识和社会活动能力,热衷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自愿无偿为消费者服务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
二、志愿者义务
1、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我市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依法维权意识以及经营者诚信、守法、自律意识的提高;
2、对生活消费市场的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收集违法经营行为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信息,及时向市消费者协会和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3、接受市消费者协会委托,参与对损害消费者权益事件的调查、调解及诉讼;
4、运用个人专业知识和技术特长,为消费者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三、志愿者权利
1、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以及市消费者协会委托行使的职责。
2、有权了解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情况,并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及建议。
3、有权参与市消费者协会组织的社会活动。
4、有权提出不再担当消费维权志愿者。
四、报名方式
以下三种报名方式可任选一项:
1、现场报名:直接前往市消费者协会报名。地址:宿州市淮河路60号宿州消费者协会(三马路一中初中部对面)
2、电话报名:拨打市消费者协会电话0557-3924033申请报名。
3、网络报名:请登陆宿州市工商局网站或宿州市消费者协会网站,填写消费者协会“3·15”维权志愿者申请表,填好表格后发送至市消协邮箱(szxxzhao@163.com)即可。
五、志愿者的确定
市消费者协会在公开报名的人选中,根据人员构成、行业比例、专业特长等因素,确定最终人选。由市消费者协会向其颁发《宿州市消费者协会“3·15”维权志愿者证书》。消费维权志愿者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后经审核可申请连任。
宿州市消费者协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