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工商局、县消协“三个加强”多措并举、合力显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保证《消法》发挥实际效用,石台县工商局、县消协强化措施,逐条梳理,加快落实,逐步建立起以快速反应为保障的社会维权网络,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一、加强宣传,多措并举,效果显著
一是紧紧围绕中消协年主题,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不懈地开展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消费者、经营者培训,参加听课人数达300人次,向消费者免费赠送宣传资料达500多份。经常深入农村、企业、学校上课,面对面宣讲,一对一指导。
二是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根据消费者投诉新情况,针对消费热点,及时整理相关消费信息,利用消费警示特有的宣传效果,把消费警示与消费宣传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创新开展消费警示活动,定期发布消费警示,并以此为切入点,开拓消费宣传教育新形式,丰富消费宣传教育内容。截至目前共发布各类消费警示8条。
三是借助新闻媒体宣传,加强消法宣传教育力度。借助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体不断开僻宣传阵地,拓展消法宣传教育空间着力点。要求消协工作人员,人人动手写稿。截至6月底在红盾信息网上和消协网站上宣传报道6篇、在市级媒体发表宣传报道5篇、在《安徽省消协通讯》宣传报道2篇、被推荐到省消协网站2篇、在《中消报》宣传报道6篇、共出消费者协会简报5期。
二、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稳定,确保消费安全
一是开展流通环节食品抽检。开展食品抽检2次,抽检食品品种以奶粉、散装白酒、啤酒、大米、食用油、食品添加剂为主,共抽检食品41组,其中有3组不合格,已经立案查处,另外还有21组正在检验之中。共开展食品快速检测20次计72组。
二是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从4月28日起全面开展此项工作。制定了《石台县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对本辖区所有食品经营者是否专营或兼营有食品添加剂进行全面排查,把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单复印到巡查人员手中,对照名单加大检查力度,同时向食品经营户进行广泛宣传。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73人(次),执法车辆9台(次),检查食品经营户507户。
三是扎实开展日常和节日食品监管。年初迎接了省政府对我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评估考核,随后开展了对过期染色馒头、散装酒、牛肉、蜂蜜、粽子等明令下架食品的清查工作。共出动检查人员320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621户(次),查获退市各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19公斤。节日市场专项整治中共出动专项执法人员212人(次),检查各类市场、超市、食品经营户742户(次),查扣涉嫌无QS认证的食品68盒,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27.7公斤,案值0.25万元。
四是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7人次,检查各类农资经营企业131 户,取缔无照经营 3 户,立案调查农资市场各类违法案件 2 件,委托安徽省皖西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我县农资商品进行抽样。抽取农资 6组予以送检。立案调查2起销售不合格农资违法案件。
五是开展打假和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继去年12月份双打行动初显成效以来,今年4、5月份,石台县工商局又与知名厂家专业人员联手打假。建立打假维权专员制度。5月16日与厂家开展的联合打假行动中共查获涉嫌品种有海飞丝、潘婷、飘柔、舒肤佳等20余种的假冒伪劣日化用品,共扣留上述假冒伪劣产品洗发水372瓶,香皂266块,洗衣粉200包。涉案价值达2万余元。
六是开展建材市场监管整治。根据我县建材市场的实际情况,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和频次。同时制定比较科学的抽检计划,及时开展水泥、钢筋及建材的抽检。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4人次,检查经营户58户,抽检各类建材8组。
三、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建立完善的维权网络和机制
一是建立部门联系会议制度。特别是建立食品安全方面的协调机构,定期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措施办法。成立了石台县消费者纠纷维权调解中心,及时有效受理消费者投诉。截至6月底,县消协共受理投诉39起,接受咨询110人次,共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2.12万元。
二是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充分整合现有的执法力量,开展消费联合维权行动,加快办案速度,共同为消费者维权撑腰,相继联合药监、质检、卫生、农委等部门对餐饮业、学校周边、农贸市场开展了联合检查。
三是加强“12315”网络组织建设。积极指导经营者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和重点企业等经营、服务场所,建立并规范消费者权益服务站。截至目前,我县已建立了13家旨在实行“和解在先”模式、做好典型引路的“12315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同时还按照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了4个规范运行的示范点,增强了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