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潘集区消协受理了一起因不了解家电下乡政策而发生的消费纠纷,投诉者王某只是听了售货员说购买彩电按13%进行补贴,就买了一台价值近7000元的长虹彩电,当他提彩电时,商家才告诉他:只能补贴给他455元,对此他认为商家有欺骗行为,于是到潘集区消协投诉;最后,通过潘集区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由商家按政策补贴455元的基础上,因他们工作人员宣传不到位拿出100元给消费者作为补偿。
对此潘集区消费者协会提醒淮南市广大消费者:对于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政策享受对象为具有本市户口的农民和国有农场林场 职工。目前淮南市家电下乡共十大类,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7000元,冰箱(含冰柜)4000元,手机2000元,洗衣机3500元,空调(壁挂式空调3500元,落地式空调6000元),电脑5000元,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5000元,储水式热水器2500元,燃气热水器3500元),电磁炉1000元,微波炉1500元,电动自行车3000元。同时每个具体规格型号的家电下乡产品都有中标最高限价,所有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价格均不得高于该产品中标最高限价,但可根据同类商品市场价格变动而下调,凡在淮南市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消费者,给予销售价格13%的财政资金补贴,并设补贴上限。各类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补贴上限分别为:彩电455元,冰箱(含冰柜)325元,手机130元,洗衣机260元,空调(壁挂式空调325元,落地式空调520元),电脑455元,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520元,储水式热水器195元,燃气热水器325元),电磁炉78元,微波炉130元,电动自行车260元。每个家庭每类家电下乡产品限购2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