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程序
1.接待。对消费者的咨询,“一会两站”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热情接待,依据法律法规耐心解答;遇有疑难问题,及时与辖区工商所或县消费者协会联系。
2.受理。对属于申(投)诉受理范围的,“一会两站”工作人员要及时受理并认真登记,详细记录申(投)诉人和被申(投)诉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申(投)诉事实、相关证据等基本情况。对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线索,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能的,及时向辖区工商所反映。
3.调解。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的一般性申(投)诉,“一会两站”要及时进行调解和处理。对于难以调解和处理的消费纠纷,及时向辖区工商所或县消费者协会反映。
4.汇总和报告。对受理和处理的咨询、申(投)诉情况,要定期进行情况汇总。对涉案金额较大的申(投)诉以及消费维权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辖区工商所和县消费者协会。
5.归档和管理。对处理完毕的申(投)诉,“一会两站”工作人员要将相关情况记录在《萧县“一会两站”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投)诉登记簿》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备查。档案要妥善保存,严格管理。
二、所站联系制度
1.工商所要与辖区内“一会两站”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指定专人随时与“一会两站”工作人员保持联络。
2.工商所每半年上站巡访和回访一次,及时了解和指导“一会两站”建设和日常工作,研究协调解决“一会两站”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工作例会制度
工商所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辖区内“一会两站”负责人工作会议,研究工作,交流情况,解决“一会两站”在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总结经验,并做好会议记录。
四、信息报送制度
“一会两站”应按照要求向辖区工商所和县消费者协会报送申(投)诉处理情况、统计报表、工作情况、意见建议、典型案例等。
五、学习培训制度
工商所要定期开展辖区内“一会两站”人员培训工作,组织消费维权联络员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处理消费纠纷的经验和识别假冒伪劣的常识等,保证“一会两站”人员符合上岗要求,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处理消费纠纷的能力。
六、“一会两站”名录登记制度。
工商所要组织辖区内“一会两站”认真填写《“一会两站”名录登记表》;“一会两站”会长、站长或消费维权联络员、联系电话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重新填写《“一会两站”名录登记表》。该表报送至县工商局,由消保股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到《全国“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名录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