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洪某于2009年11月份从庙首电信局办理宽带套餐,并且购买天翼C003手机一部,价格为278元(送240元话费),手机保修期为1年,于2010年9月由于非人为因素,手机无法开机,投诉人向庙首电信局要求免费修理,被拒绝,庙首电信局业务员称此款活动的手机只提供备机供其使用,不提供包修服务。在与店员多次协商未果情况下,消费者来到消协寻求帮助。
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速与经营者取得了联系,经营者也再三表示此机为做活动期间的特价机,不提供修理服务。工作人员立即纠正了经营者的观念并且向其解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条例: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最后,电信局负责人表示为洪某手机免费修理,此项投诉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