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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把“保健食品”当药买

2011-04-28   来源:田家庵区消费者协会   作者:朱国   浏览:4611

 

 

     眼下市场上声称具有特殊功效的保健食品种类繁多,某些不法商家为了推销商品,利用一些疾病患者身理和心理的迫切需求,对保健食品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通过免费测试病因、上门服务、建立服务档案和病理知识讲座以及请专家免费为患者看病、组织旅游等方式,诱使许多中老年人及患者少则几千,多则上万,不惜血本地购买多个疗程的保健食品。有些购买者甚至瞒着家人或与家人发生争执后拿出多年积蓄购买所谓的能治百病的“保健食品”。近年来,消协就受理了发生在安徽造纸厂和淮南农场的两起关于此类事件的群体投诉。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消协提醒广大的消费者,尤其是中老年朋友在听保健知识讲座、接受免费义诊、上门服务、建立保健患者档案等活动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特别是当所谓“专家”、“教授”对保健食品夸夸其谈,声称有“特效”时一定要警惕,千万不能把保健食品当作药品购买。为防止上当受骗,应当从以下几点注意:
     1、查看经营者是否证照齐全,有疑问时可以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或工商部门查询、并咨询相关问题。
     2、仔细查看保健食品包装盒内、外标签,了解说明书中描述的产品功能及作用是否与宣传的一致;
     3、不要轻信宣传广告和现场所谓的“现身说法”;
     4、对于商家免费服务和“软磨硬缠”的推销策略,一定要谨慎购买使用并索要正规购物发票,保留相关证据。
     5、一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在第一时间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申诉、举报或到消协投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健食品与药品最大的区别是在于保健食品没有确切的治疗作用,只有保健作用。《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对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朱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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