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第五期)
2011年5月,临泉县消费者协会受理电动车投诉3起,占总投诉量的9%,投诉的主要问题:质量问题的投诉比较突出,其中主要是投诉所购电动车的安全性能差及零部件易损坏。在投诉质量问题的同时,售后服务方面的问题也比较突出,特别是服务态度有待改善。临泉县消协警示广大消费者:
消费者购买电动车时,应当看重电动车的使用性能、价格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优惠只能作为参考条件。在购买时,应注意掌握相关优惠政策,对免费维修、保养、家电下乡补贴等优惠事项应做书面协议和责任确认。消费者在电动车维修过程中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维修前要了解掌握更换零件的价格,防止事后乱要价,并在维修完后索取维修发票和清单,以便权益受损害时能举证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