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繁昌县消协在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指导下,以宣传《消法》、《条例》和年主题“消费与民生”为主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将消协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延伸,在维权工作中我们做了一些工作,现将上半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3.15”活动开展情况
今年的“3.15”活动以“消费与民生”为主题展开,县政府领导十分重视,根据市局、市消协的安排,我县消协及时成立了“3.15”活动指挥部,并制定了隆重开展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实施意见,上报县政府,由县政府转发了实施意见。
为了使今年的“3.15”活动具有广泛性,更加贴近消费者,我们在繁昌县中心花园广场设立了活动场所,现场给5家荣获芜湖市“诚信单位”企业代表颁发了奖牌和荣誉证书。副县长胡清照同志在颁奖仪式上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对此次获得殊荣的诚信单位给予肯定。
当天县工商局、消协、质监局、食品药监局、卫生局、农委、建委、发改委、烟草局、盐务局、公安局、法院等12家行政单位参加宣传、咨询活动,并设置了宣传、咨询投诉台,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接受消费者咨询和投诉,电信、移动、惠民医院等3家公共服务企业设立咨询台和展台,接受消费者咨询。活动当天共发放专刊等宣传材料共4000多份,现场接待消费者咨询800余件、投诉5起,现场处理1起。通过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的宣传,提高了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达到了开展纪念活动的目的。
二、受理投诉工作
投诉受理是消协的主要工作,认真履行《消法》、《条例》赋予我们的职能,对每一例投诉案件,我们思想上能高度重视,及时调解,既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上半年共受理投诉40件,成功调解40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414元。工作中,我们能认真对待消费者每一起投诉,尽最大努力,使消费者的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我们对各分会、联络站的受理投诉工作进行帮助、指导,通过调解,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了经营者守法、合法经营意识,维护了消费市场环境。
三、社会监管工作
为认真贯彻“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消协与各分会、站同经济执法局利用节假日、春耕季节,重点围绕关系到广大消费者食品、药品、餐饮等方面的商品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净化了市场环境。2011年6月1日在中心花园我会与经济执法局、卫生局、食品药监局、农委、商务局、质监局等单位共同宣传了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教广大消费者怎样识别干净卫生的瓜果蔬菜,以及大米等食物怎样辨别、挑选等,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队伍建设
半年来我会发挥消协的组织优势,构建立体式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包括“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建设、“一会两站”建设和义务调查监督员建设,明确工作目标,扩宽了消费纠纷和解的渠道,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咨询,及时、妥善的解决了消费纠纷。
五、存在的问题
1、对《消法》、《条例》宣传还不够深入。
2、对消协各分会业务指导不够。
六、下半年工作重点
1、继续深入开展《消法》、《条例》的宣传工作。
2、做好投诉调解,工作重点是各分会、投诉站的投诉调解工作,加强分会、投诉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3、加强消协组织建设,完成“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继续增加义务调查员人数,积极完成市消协分配的任务。
4、做好2011年繁昌县消费者协会换届工作。
二0一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