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消费者孟某到消费者协会投诉,称自家电动车在充电时自燃,造成电动车和部分家俱被烧毁,所幸未造成人身伤害,要求充电器经营者赔偿电动车及相关损失。
接到投诉后,县消协高度重视,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对自燃原因进行鉴定,考虑到鉴定结果要等很长时间,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消协多次调解最终达成一致;经营者提供一辆价值3000元的电动车给消费者,消费者支付1500元并将被烧毁的电动车给经营者,至此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6月8日,消费者孟某到消费者协会投诉,称自家电动车在充电时自燃,造成电动车和部分家俱被烧毁,所幸未造成人身伤害,要求充电器经营者赔偿电动车及相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