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消协开展诚信服务监督评议活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十九日、二十四日,宣城市消费者协会依法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省、市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和新闻媒体,分别对宣城市城市燃气公司、宣城市供电公司、宣城市水务公司进行诚信服务监督评议。评议的内容为:价格收费、公平交易、经营宣传、诚信服务、争议解决、服务等方面。
宣城市消费者协会对这次评议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在2011年4月初就针对宣城市城市燃气公司、宣城市供电公司、宣城市水务公司下发了“关于开展诚信服务监督评议的实施方案”。要求评议人员采取明察暗访、走访消费者等形式采集评议对象在诚信服务方面的信息,便于集中评议时有的放矢,每到一家被评议单位,评议人员都认真听取企业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并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发言。评议人员充分肯定宣城市城市燃气公司、宣城市供电公司、宣城市水务公司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宣城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在社会上也得到了广泛认可。评议组在充分肯定被评议对象工作的同时,也对被评议对象在今后服务广大消费者提出更高的要求:
1. 加大对用水、用电、用气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供水、供电、供气部门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水平的同时,时刻不忘安全用水、用电、用气,被评议对象要常抓安全问题不放松。特别是供电、供气部门应向消费者宣传如何正确安全用电、用气。
2. 提升员工素质,增强服务意识。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提供的不仅是商品,更多的是一种服务,因此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应全面增强员工服务意识,提升员工素质与服务技能,努力解决供水、供电、供气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供水、供电、供气服务水平。
3. 创新工作思维,拓展服务平台。供水、供电、供气部门要继续加快管网建设,持续提升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通过开展诚信服务监督评议活动不仅使供水、供电、供气部门看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更是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供水、供电、供气部门表示要以此次诚信服务监督评议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不断增强企业的诚信服务意识,使之更好的服务于广大的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