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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选购种子注意“四要”和“四不要”

2011-06-07   来源:凤阳县消费者协会   浏览:3526

农民朋友选购种子注意四要四不要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种子的质量关系到一年的收成。根据各地发生的假劣种子坑害农民朋友的不法行为,结合当前春耕备耕在即,会同农业种子管理部门联合向农民朋友发出消费提示,选购种子要注意“四要”和“四不要”。

一是要买小包装的种子,根据自已和需求选择不同的包装规格。二是要买标签齐全的种子。依据《种子法》的有关规定,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标签,标签应标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经营许可证编号等,主要农作物种子还应当加注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和品种审定编号。多数种子生产商将标签内容印在包装袋上,农民购买时要注要查看,尤其是品种质量是否符合需求,经营许可证编号、生产商地址及联系方式是否齐全,必要时可通过许可证编号等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实;三是要买质量合格的种子、优质的种子,不可贪图便宜购买不合格的种子;四是要购买合适的种子,注意该品种是否适宜当地种植,可查看标签中标注的适宜种植区域是否包括本地。

购买种子“四不要”是:一不要购买散装种子或已打开包装的种子及无证包装的种子;二不要购买标识不清、不全模糊的种子;三不要购买串巷、沿街叫卖、来路不明的种子;四不要相信小广告宣传的所谓新特优种子。另外,农民朋友在购买种子和用种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还可以向工商、消协及农业种子管理部门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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