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淮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首 页|维权动态|放心消费创建|组织·人物|理论研究|消保委公告|消费警示
杜集区消保委相山区消保委烈山区消保委濉溪县消保委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淮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淮北市消协2011年第三期工作通讯(315专刊)

2011-06-03   来源:市消协秘书处   作者:王念申 陈巍   浏览:3031

 

淮北市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纪念活动新闻发布隆重召开
 
37淮北市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在我市烟草专卖局六楼会议室隆重召开。来自淮北市相关职能部门、诚信企业代表、工商干部代表以及新闻媒体记者共百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卫东主持,市工商局副局长赵健代表市消协就今年纪念活动方案做了新闻发布,市消协秘书长王念申通报2010年全市消费维权情况、部署2011年消费维权工作。副市长朱斌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人大副主任程国全、市政协副主席高学峰参加了会议。
副市长朱斌指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和谐淮北建设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协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的重要任务。对此,他要求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认真做好投诉受理工作,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工作,努力增强消费维权合力。
会议还宣读了省、市“诚信单位”名单并授牌。会议的召开拉开了今年3.15系列活动的序幕。
 
共筑维权长城 同创美好未来
——淮北市举行2011年“消费与民生”活动启动仪式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为提高全社会的消费维权意识,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淮北市消费者协会于3月12日会同工商、卫生、质检、食品药品监督、物价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淮北市淮海路相王广场隆重举行2011年“消费与民生”活动启动仪式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活动。
领导高度重视,群众踊跃参与
3月12日,市政府副市长朱斌、市人大副主任程国全、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卫东应邀出席启动仪式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由市工商局副局长赵健主持,副市长朱斌在启动仪式上指出:一是要求市消费者协会和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各自职能,不断加强监督和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二是号召生产经营者要自省自律,一切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三是希望广大消费者不断学习消费维权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自觉抵制侵权行为,积极营造良好的科学、健康的消费环境。仪式上,诚信企业代表还向社会宣读了“诚信企业承诺书”。                  
据统计全市在3.15活动宣传期间共出动工作人员825人,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221个,印发宣传资料21万余份,制作宣传展板269个,接受消费者咨询2.2万余人次,现场受理投诉140 件,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受理咨询投诉申诉举报542件,销毁假冒伪劣商品6000余件,价值500余万元。
形式开展多样,活动有声有色
“3.15”活动期间,全市各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消费与民生”理念、法律法规、展示典型维权案例、讲解消费知识等,让消费者了解更多的消费常识和法律知识;同时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企业自觉规范其经营行为。在“3.15”活动期间,各部门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制作宣传展板、印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办黑板报、召开座谈会、企业责任倡议、受理投诉咨询、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和销毁等形式开展生动活泼、有声有色的纪念活动,宣传活动规模之大、参与群众之多、涉及面之广、影响力之深,充分显现了我市消费者协会的巨大宣传声势,受到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震慑力度强大,彰显打假成果
全市各级工商、药监、烟草、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将查获的6000多个种类质量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进行现场展示后,在我市宇能热电厂集中进行销毁,燃烧假冒伪劣产品的热能用于发电,既做到了环保无污染,又有效的将能源科学利用。在“3.15”活动现场,各单位还通过实物、图片或识假辨劣的资料,耐心细致地向广大群众讲解如何鉴别化肥、农药、食品、药品、烟酒等假冒伪劣及过期食品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科学消费水平。
 
坚定不移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淮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朱斌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今年消费维权工作的年主题是“消费与民生”。围绕这一主题,扎实推进消费维权工作,着力解决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消费者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推进和谐淮北建设是我们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协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的重要任务。为此,我们必须在五个方面做好工作:
第一,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调查活动,掌握城乡居民需求的新变化,引导城乡居民调整消费需求,促进提高居民消费水平。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产品比较试验和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理念,选择节能降耗、绿色环保的产品,促进全社会形成正确的消费意识。
第二,认真做好投诉受理工作。进一步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发挥“一会两站”服务广大消费者的作用,不断拓宽受理消费者投诉的渠道,及时调解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完善消费纠纷和解的“绿色通道”,努力把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针对消费者的利益诉求和关注热点,开展消费投诉信息综合分析比较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相关部门制定维权举措提供依据。
第三,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把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反映问题集中的商品品种和服务领域作为重点,综合运用调解消费纠纷、信息披露、消费体验和社会评议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督促引导经营者提高维权意识,规范经营行为。
第四,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要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定期发布消费警示。进一步拓展监管领域,积极探索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行为的监管方式。强化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继续加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培育力度,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第五,努力增强消费维权合力。加快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关注和企业自律的消费维权体系。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净化市场环境;经营者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切实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妥善处理消费纠纷;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光荣的任务。我们一定要以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和紧迫感,拿出实招,务求实效,坚定而有效地履行执法职能,坚决而毫不犹豫地对侵害消费者的行为进行惩处,努力推动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不断实现新发展、再上新台阶。
 
市工商局局长刘存俊就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答记者问
 
问:2011年我市消费维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2011年消费维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年“消费与民生”主题,把加强消费教育引导与消费纠纷处理相结合,把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和发挥社会各界作用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继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推动消费领域民生问题的妥善解决,强化消费维权,改善消费环境,积极服务科学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问:2011年消费维权的年主题是什么,有什么涵义?
答:中消协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当前消费维权工作的实际,在广泛征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将2011年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民生”。
 “消费与民生”有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强调消费需求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二是强调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制定消费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强调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
问:我市围绕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主要安排了哪些工作?
答:2011年将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引导。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为重点,广泛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的依据、意义、内容和目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工作,引导和加快居民消费结构优化与升级转型,实现改善民生和扩大内需的和谐统一。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提振消费信心,增加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三是加强投诉受理。高度重视解决群众意见集中、事关消费领域民生重大问题的突出矛盾,完善基层消费者投诉网络,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妥善解决消费纠纷,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努力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办实事,依法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协作配合。深化与有关行政部门、司法部门、新闻媒介、行业协会的协作,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推动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消费者维权体系,更好地适应保障和改善消费领域民生工作的需要。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