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州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阜阳市颍州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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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价格打折 质量不能打折

2011-06-03   作者:阜阳市颍州区消费者协会 关少华)   浏览:3511

商品价格打折  质量不能打折

   准新郎储先生,计划“五一”结婚。按照阜阳的风俗,新郎家除了准备好婚房,还要准备婚床。新房刚装修好,准新郎就来到阜城最大的家具购物广场选购。经过“货比三家”认真选择,他看上某品牌的柚木床,原价:8400元,现打折酬宾仅售:6800+赠送床垫。付款后,商家当天就把货送到了家。验看时,储先生发现床头有一裂缝,要求商家更换。第二天经营者很快就给调换一个,储先生发现,调换的床有明显的磨痕,怀疑不是新品,再次要求调换。商家表示,从厂家直接发新货给他,一定让储先生满意。一周后的上午,储先生接到电话,说是新床已到,请收货。打开包装,储先生傻眼了,“新床”竟然是第一次送来的那个床,“裂缝”还是那个“裂缝”,只不过是用油漆遮盖“美容”了一下,“裂缝”、擦痕依稀可见。他气愤的真是无话可说,想不到店家会开这样“玩笑”。于是他投诉到颍州区消费者协会。

此事经颍州区消费者协会调查了解,消费者反映属实,经营者确实存在故意行为。颍州消协严肃向经营者指出,商品价格打折,质量不能打折。经调解,经营者无条件退货款:6800元。

在此,颍州消协友情提醒消费者,购买打折商品要谨慎。

(阜阳市颍州区消费者协会  关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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