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省市工商局相关文件精神。
一、餐饮服务企业应向消费者无偿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消毒餐具,禁止向消费者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费用。
二、对餐饮服务企业违法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费用的行为,消费者可通过12315热线向工商部门申诉、举报,工商部门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进行查处。
2011年6月1日东至县工商局黄波副局长、消保科陈合肥科长、消费者协会汪城东秘书长在尧渡工商所工作人员陪同下来到尧渡所辖区检查“叫停有偿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实施情况。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津利华大酒店、鸿庆楼酒店、神农聚酒楼、碧水金沙酒店等餐饮企业,每到一处检查组都仔细询问一次性餐具收费叫停情况,并向餐饮经营者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此次检查未发现餐饮经营者向消费者收取一次性餐具费用行为,“叫停有偿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文件落实情况较好,有效的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