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宿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首 页|维权动态|放心消费创建|组织·人物|理论研究|消保委公告|消费警示
埇桥区消保委砀山县消保委萧县消保委灵璧县消保委泗县消保委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宿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让人“操心”的电视机

2011-05-26   作者:余兵   浏览:4617

 

5月24日市消协接到了一起咨询,咨询人姜先生反映他于去年10月份在宿州市某大型商场购买品牌液晶彩电一台,因为主板问题已更换两次主板了,这次主板又坏了,商场也同意给予更换主板,但姜先生认为这台电视机已经跑了几十趟了,很是头疼,咨询看法律支不支持退货。
市消协给予姜先生明确答复换货或退货是其权利,并支持姜先生的投诉,市消协及时联系商场,商场楼层主管以多种理由推诿,认为给予消费者免费更换零配件合乎常理,并说已经做出很大让步了。于是市消协以《消法》为准绳,依据《消法》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和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并以事实为依据,电视主板多次更换,消费者为此已经付出很大的精力了。市消协与商场多次交涉,最后商场同意给姜女士退还全部货款2700元。
消协作为消费者的组织始终履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代表消费者的声音,捍卫消费者的权利,做好消费者的咨询、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以及投诉的调解工作。通过此次投诉事件,市消协建议广大经营户需加强员工的法律知识教育,切实履行经营者义务,做一个诚信承诺的好企业。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