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镜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芜湖市镜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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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消协工商所分会换届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1-05-25   浏览:3098

 

消协各工商所分会:
为了实切做好区消协各分会的换届工作,加强基层分会建设,更好的做好和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特就消协各工商所分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分会组成人员
名誉会长1—3名:由各街道办事处领导(人大主席、办事处副主任、政协联络组长或纪委书记)、联系工商工作的领导担任;
分会会长1名:原则上由工商所所长担任;
分会副会长3—5名:原则上由一名副所长和辖区知名企业(个体)负责人担任;
秘书1名:由工商所负责消费维权、12315联络人员担任;
常务理事若干名:由12315(商场、超市)联络站、集贸市场负责人、社区(居委会)领导以及辖区知名企业(个体)负责人担任。
理事若干名:由各工商所干部、经营者、消费者代表组成。
二、前期所做的工作
1、向理事会组成人员单位发送征求意见函,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工作单位、拟任职务、姓名、联系电话等)。
2、制作名誉会长聘书、分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证书。
三、召开理事会
1、各分会汇报工作情况;
2、表决通过理事会成员,并颁发证书;
3、消协致辞,消协分会长讲话;
4、街道办事处领导讲话;
5、消费维权经验交流。
四、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向街道办事处党委、街道办事处汇报,务必在六月份完成分会换届选举工作。
2、认真准备,精心筹划,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3、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若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区消费者协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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