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产品质量的监管,维护消费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安徽省工商局于2010年下半年依法组织对合肥、巢湖、阜阳、亳州市等市场上销售的电热水器、加湿器、冷风机、节能灯、电线电缆、手机、室内加热器、羊毛衫进行了省级质量监测。
一、电热水器质量监测情况
本次共抽查了合肥、巢湖、阜阳、亳州四市28个经销单位的40组电热水器。涉及江苏、广东、浙江、安徽、山东等5个省的22家生产企业。从检验结果来看,40组样品中,38组合格,合格率为95%;2组不合格,不合格率为5%。
本次抽检中,有2组不合格的电热水器,其中标称生产单位为江苏光芒热水器有限公司、标称商标为“光芒”、型号为“GD5025C-II”的电热水器开关标志不符合标准要求,应是设计上的疏忽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标准要求。标称生产单位为法罗力热能设备(中国)有限公司、标称商标为“法罗力”、型号为“PSEH-40”的电热水器,开关标志及接地措施不符合标准要求,电热水器的易触及金属外壳未连接到接地端上,属安全性不合格,存在危害消费者人身安全的隐患。
在这次质量监测中,被抽检电热水器中的家电下乡产品均通过检测,全部合格,说明国家的家电下乡政策,各个中标的电热水器生产厂家给予了极大的重视和积极的贯彻。
二、加湿器质量监测情况
本次共抽查了合肥、巢湖、阜阳、亳州四市20家经销单位的33组加湿器。涉及江苏、北京、广东、天津、福建、安徽等6个省市的14家生产企业。从检验结果来看,33组样品中,26组合格,合格率78.79%;7组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1.21%。
本次抽查不合格的加湿器中,多数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加湿器输入功率不合格是指加湿器主要部件雾化器的实际功率低于产品标识标注的功率范围,实际上是以小充大,欺骗消费者。造成的原因是生产企业为盲目降低成本,选用规格过小的雾化器。其中标称生产单位为苏州爱普消费电子有限公司、标称商标为“爱普”的两个型号为“HU-1611”及“HU-3012”的不合格加湿器,标志中无Ⅱ类结构的符号,不符合标准要求,因为Ⅱ类结构的符号为技术参数的一部分,而非单纯的标志符号。标称生产单位为合肥荣事达小家电有限公司、标称商标为“荣事达”、型号为“SPS-802”的加湿器,标称生产单位为合肥荣事达小家电有限公司、标称商标为“荣事达”、型号为“SPS-802”的加湿器,标称生产单位为合肥荣事达小家电有限公司、标称商标为“荣事达”、型号为“RS-V20”及“RS-V68”的加湿器,标称生产单位为滁州市扬子智能电器有限公司、标称商标为“扬子”、型号为“250×260×290mm”的加湿器,均为输入功率不符合标准要求,属超出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给消费者以加湿功率大的错觉。
三、冷风机质量监测情况
本次共抽查了合肥、巢湖、阜阳、亳州四市20家经销单位37组冷风机。涉及广东、山东、安徽、浙江等4个省的11家生产企业。从检验结果来看, 37组样品中,32组合格,合格率为86%;5组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4%。
本次抽检中,有5组不合格的冷风机,其中标称生产单位为广东美的环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标称商标为“美的”、型号为“ACH120-F2R”及“ACS120-B2R”的冷风机,标称生产单位为上海华生电器有限公司、型号为“220V 100W 425×335×960mm LL05-02”的冷风机都是输入功率不合格,冷风机输入功率不合格是指实际功率低于产品标识标注的功率范围,以小充大,欺骗消费者。标称生产单位为艾美特电器(深圳)有限公司、标称商标为“艾美特”、型号为“CF403RI”的冷风机开关标志不符合标准要求,应是设计上的失误,因为在此次抽检的标称商标为“艾美特”的其它型号冷风机上,开关标志是符合标准要求的。标称生产单位为深圳市联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标称商标为“联创”、型号为“DF-AF1606C”的冷风机,稳定性和机械危险不符合标准要求,属安全性不合格,存在危害消费者人身安全的隐患。
四、节能灯质量监测情况
本次共抽查了合肥、巢湖、阜阳、亳州四市29家经销单位的40组节能灯。涉及广东、浙江、上海、福建等4个省市的34家生产企业。从检验结果来看,40组样品中,21组合格,合格率为52.5%。不合格19组,不合格率47.5%。
本次抽查不合格的节能灯中,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在灯功率、光效上不符合标准要求。节能灯在灯功率、光效项目上不符合标准要求,意味着生产企业偷工减料,在节能灯功率上弄虚作假,用劣质荧光粉代替优质荧光粉,生产企业选用不合要求的灯管和元器件拼凑组成,质次价低,严重损坏了节能灯的声誉。节能灯的光效低,寿命短,一致性差,用回避标出光通量的办法降低光亮度,这些因素造成社会上产生节能灯节能不节钱的说法,给节能灯的推广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其中标称生产单位为广东省中山市古镇国创照明电器厂、标称商标为“益众”、型号为“YPZ220/9W-2U-RR”的节能灯,标称生产单位为中山市美爵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标称商标为“七星”、型号为“YPZ220/25-SUA-Φ12”的节能灯,标称生产单位为广东省江门市荷塘镇天普照明电器厂、标称商标为“光粹”、型号为“2U”的节能灯,标称生产单位为中山市美爵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标称商标为“美家”、型号为“YPZ220/13-2U-Φ9”的节能灯,标称生产单位为中山市古镇锐新照明电器厂、标称商标为“佳亮”、型号为“YPZ220/5-2U”的节能灯,实际灯功率竟然比额定灯功率低30%以上,由此造成光通量低,光效不足,低于标准规定的要求。
从检验结果来看,品牌效应显著,名牌的质量较好,包括亚明、飞利浦、欧司朗、鸿雁、GE等品牌,这类企业有着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生产实力,因而总体质量较好。
五、电线电缆质量监测情况
本次共抽查了合肥、巢湖、阜阳、亳州四市24家经销单位的40组电线电缆。涉及广东、上海、河南、安徽、浙江、陕西、江苏等7个省市的29家生产企业。从检验结果来看,40组样品中,24组合格,合格率为60%;16组不合格,不合格率为40%。
本次抽查不合格的电线电缆中,不合格项目多为导体电阻。导体电阻是电线电缆的原材料电解铜的纯度及质量的直接体现,而电解铜的纯度及质量又决定了电线电缆成品的价格,目前原材料市场上回收的杂铜每吨的价格约是电解铜的1/2-2/3左右,由此,在各式各样的电缆成品售价上产生巨大的利润空间;而劣质网线的最明显特征也是直流环路电阻比较大,信号传输过程中的信号衰减较为厉害,损耗过高,网络信号有不稳定、时断时续等问题,这些劣质网线是在原材料铜中掺杂了铁造成的,某些更为恶劣的行为是因掺杂了铁可大大降低成本,就掺杂了过量的铁,铜、铁的比例发生了颠倒,引起电缆电阻不匹配,缩短传输距离,降低传输速度,增大信号传输过程中的损耗。其中标称生产单位为合肥市华强电线电缆厂、标称商标为“华强”、型号规格为“60227 IEC 01 (BV) 1×2.5”的无护套电缆,标称生产单位为合肥市华强电线电缆厂、标称商标为“华强”、型号规格为“60227 IEC 01 (BV) 2×4”实际应是“60227 IEC 10 (BVV) 2×4”的护套电缆,均是导体电阻项目不合格。标称生产单位为广东棉湖和新特种线材厂、标称商标为“安普旺盛通”、型号规格为“UTP CAT5e”的网线,标称生产单位为揭阳市棉湖盈信线缆厂、标称商标为“安普新亿通”、型号规格为“HSYV-5e(UTP)4×2×0.50”的网线,标称生产单位为远航电线电缆厂、标称商标为“安普远航”、型号规格为“HSYV-5E(UTP)4×2×0.51”的网线,标称生产单位为广东省揭西棉湖佳讯电缆线材厂、标称商标为“安普远东”、型号规格为“HSYV-5e4×2×0.5”的网线,标称生产单位为揭阳市棉湖大河胶塑电线厂、标称商标为“安普创新”、型号规格为“UTP4×2”的网线,直流环路电阻、衰减、衰减串扰比、回波损耗等项目的检验均不合格。
六、手机质量监测情况
本次共抽查了合肥市12个经销单位的30组移动电话机。涉及北京、四川、辽宁、浙江、上海、广东等6个省市的29家生产企业。从检验结果来看,30组样品中,22组合格,抽样合格率为73%; 8组不合格,不合格率27%。
在不合格的8组移动电话机中有4组主要是移动电话机本身外观或性能参数不合格,其余4组是与移动电话机配套使用的电池或电池充电器不合格造成的。其中有较为突出问题的移动电话机,标称商标为“科铂”,型号为“callbar F718”ggggg(Jugate)”,型号为“Z 6566”的移动电话机:射频指标检验中发射机输出功率不符合要求;电池性能检验中电池的放电性能不符合要求,额定容量不符合要求;充电器安全性检验中抗电强度不符合要求。标称商标为“大显”,型号为“V 888”的移动电话机:外观包装检验中移动电话机标志无产品名称,不符合要求;电池性能检验中电池的放电性能不符合要求,额定容量不符合要求;充电器安全性检验中抗电强度不符合要求。上述这些抽检中不合格移动电话机的抗电强度达不到国家标准,属安全性不合格,对消费者而言存在人身安全的隐患。
这次质量监测工作,基本覆盖了流通领域市场各种类型的商家。检查的结果也反映了移动电话机的流通领域质量状况,品牌效应显著,名牌移动电话机的质量较好,这类企业有着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生产实力,因而总体质量较好。
七、室内加热器质量监测情况
本次共抽查了合肥、马鞍山、滁州三市10家经销单位30组室内加热器。涉及广东、上海、山东、浙江、江苏等5个省市的15家生产企业。从检验结果来看, 30组样品中,28组合格,合格率为93.3%;2组不合格,不合格率为6.7%。
本次抽检的检验项目主要包括: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内部布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固体绝缘等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所规定的安全指标和性能指标。
本次抽查两组样品的不合格项目都集中为输入功率和电流,产品输入功率与额定功率相比过大容易使加热器过度发热,过小则达不到取暖效果。此项目是强制性的安全要求,直接或间接与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息息相关,
八、羊毛衫质量监测情况
本次共抽查了合肥、淮北、淮南三市13家经销单位30组羊毛衫。涉及广东、香港、上海、浙江、江苏等5个省市地区的29家生产企业。从检验结果来看, 30组样品中,15组合格,合格率为50%;15组不合格,不合格率为50%。
本次抽查检验的主要技术指标有使用说明、纤维含量、起球、耐水色牢度等4项。在被判为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质量缺陷有:一是纤维含量,主要是指用价值较低的纤维冒充价值较高的纤维,影响了产品的服用性能,对消费者构成了欺诈;二是使用说明,消费者在购买此类产品时往往不能获得准确的信息,误导了消费者。
对本次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省工商局已责成相关地方工商局依法查处,并监督经营者整改。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