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费消费风险防范的几点思考
合肥市消协 徐莉莉
某大学王同学寒假前在学校附近的某健身中心办了一张健身卡,等过完寒假想再去健身时,发现该健身中心已经人去楼空了。通过消协和工商部门的努力仍无法找到经营者,只能自认损失。
张先生在某洗浴中心购买了数张价值30元一次的洗浴票,当时没有用完,等到年底再去该洗浴中心洗澡时,却被告知洗浴中心经过重新装修,服务升级,30元一次的洗浴服务涨至45元一次,想要消费只能补足差价。
近几年预付费消费已经成为很重要的一种消费方式,遍及健身、美容美发、餐饮、教育培训等诸多行业,并且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在预付费消费模式中,经营者与消费者作为合同双方,利益关系极不对等,几乎所有风险全部由消费者承担,利益则给予经营者,制定相关“游戏规则”,规范双方权利义务成为当务之急。
现行法律法规对提供预付费消费方式经营者的资质没有明确规定。通常几个人,租一间店面,购置一些办公设施就可以开业。经营者更是无论经营规模多大、诚信度如何,都可随时随地发行消费卡。这就导致预付费消费市场“鱼龙混杂”,一些不具备相当经营能力的经营者“趁虚而入”。因此提高此类经营者的准入门槛成为当务之急。工商部门应当对该类经营者分类分级设定不同的注册资金标准,行业协会可以对经营者的资质进行评估,并逐步建立注册资金规模、资质情况和发放预付费消费卡规模的连动机制。
预付费消费模式是经营者稳固客户群的一种有效方式。但一些经营者却把预付资金用来开分店或者做其他的投资,当资金链出现问题时,部分经营者就会选择关店,卷款逃跑,进而将损失转嫁给消费者。由于找不到相关责任人,执法部门、消费者协会也很难行为消费者维权。为防止经营者卷款逃跑,应当要求经营者按注册资金的一定比例向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或是其它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提交保证金,以备经营者经营不善关门时消费者从中得到部分补偿。
经营者常常用高额折扣的优惠条件来吸引消费者,很多消费者为了更大的优惠,会倾向于选择金额较大、年限偏长的消费卡。由于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对经营者的经营状况不甚了解,常常在自身利益受到切实损害的时候才有所察觉。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此类企业的日常监管;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有资质的信用评估机构要定期为消费者提供关于商家信用的调查报告;工商部门可以建立该类企业及其经营者的诚信档案,为消费者提供判断的参考依据,并加大力度披露不良信用企业。
预付费消费的经营者为规避风险,所做的承诺往往仅限于口头上,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与商家往往各执一词,增加了维权的难度。有些经营者虽提供书面合同,但是条款中会减轻或是免除自己的责任。常见的有:规定期满未消费的余额不退;规定消费卡不能转让,或者收取高额转让手续费;擅自提价或者改变商品、服务内容等。有关行政部门、消费者协会及行业协会应当制定、发布预付费消费合同示范文本并建立预付费消费合同强制审查备案制度。预付费消费合同中应当对预交金额、服务标准、服务次数、服务质量有明确规定,同时对用户权限、违约责任等进行细化。如消费者在有效期内未使用完卡内金额,应当允许消费者延期,双方重新协商约定使用期限、优惠幅度等内容。因经营者关闭、转让、合并、搬迁等原因终止、变更消费卡使用的,应当提前相当期限通知消费者,以便消费者做出选择。因消费者原因退卡的,退卡手续费需事先约定,并不得高于一定标准。
预付费消费方式本是一种实现经营者和消费者“双赢”的新兴消费方式,制定“游戏规则”、加强监管、净化预付费消费市场环境,让消费者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