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机自燃起火 消费者获得补偿
居巢区消费者梁先生三年前购买的一台自动洗衣机,2010年6月17日晚,消费者将要洗的衣物放在洗衣机内,洗衣机打开在自动工作状态,全家上床休息。6月18日凌晨,洗衣机发生燃烧,等发现后洗衣机已经被烧毁,家中卫生间、客厅、厨房等均有不同程度损失。梁先生于当天上午到居巢区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消费者协会给予帮助解决。
消协受理投诉后,及时与洗衣机生产厂家取得联系。经消协、洗衣机厂家、消费者三方现场考证,因洗衣机烧毁较严重,已经难以进行检测鉴定。考虑这一特殊情况,且消费者与洗衣机厂家在对洗衣机不检测的前提下都有协商和解的意愿,消协及时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以下和解协议:在对被烧毁的洗衣机不检测即不确定责任的情况下,由厂家一次性补偿消费者5000元的经济损失,并免费给消费者更换一台新洗衣机(价值1200元),由厂家收回被烧毁的洗衣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