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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消费警示】电动车电池“三包”规定
2011-05-13 作者:庐江县消协 浏览:3731
近期,电动自行车的投诉日益增加,矛盾主要集中在电池上,庐江县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电池“三包”的规定:整组更换后的电池,其“三包”有效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重新配组后的电池,达到额定容量的,“三包”有效期仍从购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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