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2011年“3.15”宣传纪念活动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社会监督职能,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推动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消协提出的2011年“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潘集区2011年“3·15”宣传纪念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指针,强调消费需求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强调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制定消费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坚持以消费者为本,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加强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巩固消费维权阵地,切实履行消费维权职能,增强维权能力,改善消费环境,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本次“3·15”活动有潘集区政府主办,潘集区工商局、潘集区消费者协会协办,淮南市鑫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承办。
为保证纪念活动有序有效开展,成立潘集区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负责统一指挥协调“3·15”纪念活动,组委会领导即成员单位如下:
组委会主任:袁先进(潘集区常委、潘集区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蒋永生(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潘集区分局局长)
组委会成员单位:
区工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物价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局、区农委、区市容局、区烟草专卖局、区广电局、潘集区电视台、区消费者协会。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潘集区消协。在组委会领导下,负责组织、联络成员单位开展纪念活动,潘集区消协秘书长张颖华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内容
1、大造宣传舆论声势。3月1日-15期间,各成员单位充分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年主题的目的、重要意义和宣传消费维权的成果,使广大消费者感受到消费维权的强大力量;增强消费信心
2、加强对市场的检查力度,进一步净化市场。各成员单位要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对生产领域和各类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优化消费环境,提振和消费者消费信心。
3、3月3日在潘集区工商局举办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座谈会,有关成员单位公布2010年消费维权成果。
4、3月11日,潘集区消协和潘集区农委联合为农资经营户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农资经营户培训会,会上消协张秘书长为农资经营户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5、3月14日在潘集垃圾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6、“3·15”期间,在世瑞商厦购物广场门前举行大型户外纪念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暨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宣传咨询活动。主要内容有:各成员单位现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解答消费者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等工作。现场30人参加工商方阵、30人参加企业方阵。展示2010年开展打假维权活动成果图片。开通一部维权热线,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现场邀请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区有关部门领导出席,并请有关领导讲话。同时还举办纪念“3·15”文艺演出和有奖知识问答活动。
与此同时,在世瑞商厦购物广场门口组织开展移动、联通、电信等有关企业咨询展示活动。
7、“3·15”纪念活动期间;开展部分商品促销活动和便民服务活动。
四、活动要求
1、 各成员单位按照纪念方案和活动安排表,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在组委会的领导下,把今年的“3·15”活动开展的轰轰烈烈、扎扎实实。认真扎实2011年“3·15”纪念活动。
2、突出“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各成员单位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等法律法规,努力营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维护民生的社会氛围,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
3、通过悬挂条幅、横幅、贴标语、街头宣传、文娱演出等形式大造舆论声势,宣传维权成果,广泛营造“3·15”纪念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