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群体投诉的思考
3月21日上午,潘集区消费者协会受理了一起以苏兆文等13户农民,因化肥质量问题产生的群体投诉。
事情的经过原于潘集镇魏圩村13户村民,在2010年10月份,在潘集镇潘集市场一姓秦的农资经营户购买的淮南某公司生产的富四方掺混肥6吨,每袋40公斤,并按照经销商所说的一亩地用一袋肥料进行实施,共用于土地150亩。之后的几个月里,13户农民发现别人地里的小麦长势十分旺盛,而自己地里的小麦不仅苗瘦而且泛黄;为此怀疑是化肥问题。
3月22日,潘集区消协的同志与经销商以及厂方代表一同来到田间,通过实地了解和查看,发现并不是所有使用上述肥料的田地,小麦长势都不好;当初经营户秦某卖此化肥时,除了卖给这13户村民外,还卖给了其它村庄的村民;对于小麦泛黄瘦弱的问题,潘集区消协的同志又请示了有关农技人员,据他们说:小麦长得好不好,涉及因素很多,由于去年秋冬时节干旱较重,直接影响了小麦生长,管理方面的问题,土地本身的问题等等,都可能会影响小麦的长势,单从哪一个方面判断,就说是小麦长势不好的直接原因是不科学的。
在此后的一周里,潘集区消协的同志通过反复与消费者、经销商以及厂方代表勾通,3月29日终于达成消费者在保证做到田间管理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等到麦子成熟时但未收割前,由潘集区消协邀请潘集区农委的同志对潘集镇内使用“富四方”掺混肥的亩产量平均值进行鉴定,之后与全区的小麦亩产量平均值进行对比,如果前者低于后者,由销售者给予补差。
这起群体投诉虽然在潘集区消协同志的努力调解下,圆满地结束了,但是它留给我们很多的思考;现在由于粮食价值在不段提升,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与以往相比有很大的提高,所以他们无论在购买任何农资产品,都特别舍得花本钱,其目的就是为了有一个好的收成;而相对于经营农资的经营户以及农资生产厂家来说,他们要想生存下去,靠的就是千千万万的农户,谁的产品好与坏,广大的农户最清楚,所以生产合格的农资产品是每个农资厂商必须做到的;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农资经营者,要想在当今社会占领一席之地,不但要保证出售的产品合格,而且还要具备一定的农业技术知识;我们很多的农资经营户正是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当有农民问及所卖产品如何使用以及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时,他们往往只能敷衍了事,一旦出了问题,经营户都会极力推卸责任;如果秦某当初在卖“富四方”掺混肥时,告诉那13户村民,在使用此肥时,还应结合自己的土地情况是否增加其它肥料(这是事后几位农民告诉我们的),那么现在可能就会是另一种情况;在这里我们不想追究谁的责任,只是我们认为作为一个农资经营户,他是农户与厂家联系的纽带,首先他必须保证做到经营的产品合格,并有义务将使用产品的信息反馈给厂家;其二,经营户必须懂得有关的法律知识和农业指导方面的知识;因为如果经营户要懂得这些方面的知识,他就可以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我们不否认,土地的增产增效,很大一部门取决于农业专家的指导,但如果每个经营户都具备这两个方面的知识,我们土地的增产将会更有保障。所以如何帮助农资经营户的提高经营水平,是我们每个主管部门值得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