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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家电下乡冰箱引纠纷,消协调解得解决

2011-05-09   来源:利辛县消协   作者:利辛县消协   浏览:2240

 

        近日,利辛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节一起因购买“家电下乡”补贴产品而引起的消费纠纷。
消费者张某于5月3日下午在县某电器商城购买了一台产品型号为 BCD-186DHA美菱电冰箱,当时标牌价为2999元,商家说去掉补助后其只需付2499元。第二天上午,消费者来到电器商城索要发票,商家却要求消费者补交500元,再按照家电下乡13%补贴标准开发票,而在购买之时却没有告知。消费者与其协商未果,无奈之下投诉到县消协,并要求给予开具正规发票并补偿因索要发票而产生的交通费用。
接到诉后,县消协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行调查了解,证实张某所诉情况属实,并对电器商城负责人讲解相关法律,最终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依据《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电器商城为张某开具了正规发票,并补偿消费者交通费用100元,双方都比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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