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宣城市>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警示

五一消费警示

2011-05-04   浏览:3273

 

五、一即将来临,泾县消费者协会发出消费警示:
 
一、食品认准QS标志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查看质量安全标志,也就是QS认证标志。要选购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标识齐全、包装完好的食品,不要购买来路不明或者不新鲜的食品。
  二、出游详看合同
  出游的市民,在选择旅行社时,要详细看清旅行社的资质,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上的条款,而且要求在合同中一定要标明出游的行程、路线、景点、食宿安排等。在旅游中,要警惕购物陷阱,购物后要主动索取购物凭证,发现旅游服务问题时要及时向当地旅游部门、工商部门和消协举报和投诉。
  三、小心打折陷阱
  消费者面对商场的打折促销一定要保持冷静淡定。要根据自己家庭实际生活需要购买商品,不要购买不需要的商品,要做好市场调查,货比三家,搞清楚自己所需要物品的质量、价格。在选择网络和电视购物方式时,一定要从自己的实际需要出发,克服低价诱惑,谨慎看待广告宣传并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
  四、先看账单后结账
  市民在外出就餐时要到证照齐全、卫生条件好的饭店,不要到无证或卫生条件差的饮食排档就餐。要明确饭店的饭菜质量和收费标准,防止饭店的强制消费,要养成“先看账单后结账”的良好习惯并索要发票,做到明白消费。
向上